问题:比如人人车在百度上推广,签的信息费合同,按条数收费,这个算广宣?有客户因为这种类似的合同,被税务局抽查过,让计入广宣
答:《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 规定,广告服务,是指利用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
据此,企业支付利用互联网进行宣传经营服务项目的信息费,属于广告费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