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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了,投资损失税前扣除吗?
【摘要】:暂无摘要

请教:投资的公司在14年注销了,投资损失在19年做账,可以在19年度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第六条规定,企业的股权投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股权投资,可以作为股权投资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一)被投资方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的;

据此,被投资方依法注销,投资方发生的投资损失,不予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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