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自然人同时控制A、B两家公司,现在把A公司转移至B公司名下,这种股权变动涉及到自然人得个人所得税吗?
答:《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股权转让是指个人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个人或法人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一)出售股权;
(七)其他股权转移行为。
第十二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
(五)不具合理性的无偿让渡股权或股份;
据此,个人将A公司股权转移给B公司名下,应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