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个人捐赠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组织部的现金能否全额扣除呢? 捐赠用于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答:《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据此,个人捐赠中央组织部(非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现金,用于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不予全额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