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东审!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南京、天津
更懂纳税规划的审计服务
  • 本周热点
  • 产品目录
  • 优势
  • 专业团队
  • 专业团队
  • 用户评价
  • 立即咨询
会员登录
获取验证码
登录/注册
首页  /  海关总署关于暂免征收加工贸易货物内销缓税利息的公告
海关总署关于暂免征收加工贸易货物内销缓税利息的公告
【摘要】:暂无摘要

海关总署关于暂免征收加工贸易货物内销缓税利息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55号      2020-4-14

  为支持加工贸易发展,纾解企业困难,促进稳就业、稳外贸、稳外资,经国务院同意,自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12月31日(以企业内销申报时间为准),对企业内销加工贸易货物的,暂免征收内销缓税利息。

让中国民营企业财税问题零烦恼
提交
顾问1对1
免费咨询
400-139-4131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