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公司贷款,给第三方支付的与融资相关的咨询费等可以抵扣进项吗?
答:《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第二十七条(六)规定,购进的贷款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第一条(四)3.规定,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依据上述规定,购进的贷款服务向第三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咨询费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