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企业是做新医药研发的,新实验室装修产生的污水和垃圾都是排到市政系统。请问此操作需要交环保税吗?
答:《环境保护税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
《北京市环境保护税核定计算暂行办法》(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规定,
第二条本市范围内纳税人不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十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应纳税额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核定计算应纳税额。
前款所称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是指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产生的扬尘(一般性粉尘,下同),以及市政燃气设施(燃用市政管道天然气)产生的二氧化硫。
第九条 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包括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工地(含工业厂房)、装修工地、市政基础设施工地、拆除工地、绿化工地、水务工地、公路工地、铁路工地等。
依据上述规定,建设单位(含代建方)装修工地污水和垃圾,应按规定计缴环境保护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