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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租应该如何开发票?
【摘要】:转租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简易计税5%),应按9%计缴增值税。

问题:我们从2015年开始租办公室的,对方给我们开的票是5%的税率,如果我们作为二房东要再把部分房屋租出去的话,应该按多少的税率给对方开发票?

答:《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政策问题解答二(综合管理类)》(赣国税营改增办发〔2016〕50号)根据《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第二条规定,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纳税人转租不动产按“取得不动产”办理。

据此,企业转租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简易计税5%),应按9%计缴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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