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继承房产应缴纳什么税?
答:《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第一条(三十六)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免征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条例第二条所称的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三)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契税法》第六条(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依据上述规定,个人依法继承房产,计缴印花税。免征增值税、契税。不征收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