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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产品产生的收益需要交税吗?
【摘要】:不征收增值税,但应计缴企业所得税。

问题:公司购买的中融信托的信托产品产生的收益进行分红需要交税吗?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一条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1点所称“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第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四)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收入。


依据上述规定,企业购买的信托产品取得非保本收益,不征收增值税,但应计缴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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