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公司名下有一辆车,其中有一个股东把这辆车变更到自己名下,公司决定把这辆车的净值视同分红给股东,净值这部分需要视同销售交增值税吗?
答:《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七)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视同销售货物。
据此,公司将车分配给股东,视同销售货物,计缴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