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发生境外业务,一个合同里体现了销售涂料和工程施工两个业务。报关单是按合同合计金额一起报关交税,这种情况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如何确认?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一)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3.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据此,企业出口货物和工程劳务,在履行了各单项履约义务时分别确认收入。工程劳务未发生,不确认收入,与报关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