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成立一个新公司,办公场地在一个市残疾人托养就业康复中心,这个中心跟股东签了个协议,约定场地免费使用,但是公司每年要向需要救助的残疾人补贴5万元。这种情况在税法上,是按照场地免费使用,每年捐赠支出5万元来算,还是按照房租支出5万元来计算呢?
答:如果市残疾人托养就业康复中心与公司签订协议明确约定场地免费使用,并且公司无需支付租金,则场地使用本身不构成租赁费用支出。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需符合以下条件才能在税前扣除:
(1)捐赠必须通过依法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
(2)捐赠支出需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
(3)捐赠支出金额不得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超过部分可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所以,上述事项需要按照场地免费使用,每年捐赠支出5万元来进行账务处理并按税法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