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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之特殊收入冲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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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鼓励科技创新的大环境下,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成为了企业降低税负、增加研发投入的重要工具。自2023 年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迎来了重要调整,为企业带来了更多的政策红利。


特殊收入冲减规则:
1. 研发中产生的下脚料、残次品、试制品销售收入:企业在研发过程中产生的这些收入,需要冲减当期的研发费用。比如研发过程中产生了下脚料,销售获得了5 万元收入,那么当期研发费用应冲减 5 万元。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2017 年第 40 号))


2. 研发形成产品对外销售的:对应材料费用不得加计扣除,且在产品销售年度冲减研发费用。假设企业研发形成了一款产品,其中材料费用为30 万,该产品在后续年度销售,那么在销售年度应冲减 30 万研发费用。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2017 年第 4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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