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公司成立时是协议定价,全是无形资产,没有对无形资产评估,现在代账公司不给入账,有这种明确的要求吗?
答:《财政部、工商总局关于加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企〔2009〕46号)规定,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资产评估:
(一)投资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
二、以非货币财产出资评估,投资人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
三、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投资人,应当对所提供的非货币财产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责任。
据此,投资人以无形资产出资的,被投资企业应按依法评估价值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