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劳务派遣公司差额征收,可以扣除代付的工资社保吗?这些都是劳务公司实际支付出去的。现在有一种情况是,劳务公司把这些工资、社保直接支付给另外一家公司,并不是实际支付给个人,另家公司给开服务费发票,请问这种情况可以按差额征收开票,交税吗?
答:《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第一条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劳务派遣服务,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
据此,劳务派遣公司未直接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不予择差额纳税,应全额计缴增值税,对取得第三方服务费专用发票,允许抵扣销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