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客户是做小额贷款,因资金周转,和其他公司签了个资产处置协议,问转让不良资产产生的损失能否凭此协议税前扣除?
答:《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九条(一)规定,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据此,企业按公允价格(市场价格)转让不良资产产生的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