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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投公司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时,是抵扣投资收益还是全部利润加投资收益?依据是什么?
【摘要】:暂无摘要

问题:关于创投公司,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问题。比如公司今年利润100万,不包含他投资的创投基金资金分配回来实现收益20万元,这个创投基金的可抵扣是抵扣20万那部分的,还是120万的?具体文件依据是什么呢?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7号)第二条规定,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24个月)以上,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按照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企业所得税法(2018年版)》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依据上述规定,符合以上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营业利润100+投资收益20+纳税调整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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