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增值税新政”)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了《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部分填报口径进行了优化和明确。
此次调整的核心原则是“维持表样基本不变,仅调整填报口径”,旨在最大程度降低对企业财务软件和办税人员的学习改造成本,同时确保新政能够准确落地。为了让您快速掌握变化,我们为您梳理了六大关键问题的解读。
一问:本次调整的总体原则是什么?
答:简单来说,就是“三个尽量”:
一是申报表的样子基本不变,大家熟悉的表格样式继续使用;
二是未变化的政策,填报口径也不变,您之前的填报习惯可以延续;
三是针对新政策,通过调整栏次说明来明确怎么填。这次《公告》就是在表格样式不变的情况下,把部分栏次的“填法”说清楚,让申报表无缝衔接2026年开始的新政。
二问:“劳务”怎么填?口径有变化吗?
答:有变化。增值税新政将原来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更名为“加工修理修配服务”,并归入“服务”大类。为了帮助您准确填报,申报表口径做了相应调整:
对于一般纳税人:
·主表第3栏:原“应税劳务销售额”现在要填写全部的应税服务(含加工修理修配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销售额。
·主表第10栏:原“免税劳务销售额”现在要填写全部免征增值税和适用零税率的服务(含加工修理修配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销售额。
·《附列资料(一)》:明确其中“劳务”特指“加工修理修配服务”;而“服务”则不包含加工修理修配服务。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
·主表:“货物及劳务”列中的“劳务”,是指“加工修理修配服务”;“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中的“服务”,则不包含加工修理修配服务。
【案例1】
A公司是农业技术企业,2026年2月发生三笔业务:农机维修收入10万元(属加工修理修配服务)、咨询收入20万元、农业机耕免税收入30万元。
·填法:A公司在申报时,应将10万元维修收入和20万元咨询收入,分别在《附列资料(一)》的相应税率行次填写。在主表上,第3栏“应税劳务销售额”应填写30万元(维修+咨询),第10栏“免税劳务销售额”应填写30万元(机耕服务)。
三问:有扣除项目的(如差额征税),怎么填?
答:此次调整明确了“扣除相关价款”的填写规则:
·金融商品转让:无论是否采用差额计税,仅限此项目在申报时填写扣除情况(用于计算销售额)。一般纳税人填《附列资料(三)》,小规模纳税人填《附列资料(一)》。
·其他允许差额征税的项目:只要发生了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价款的情形,均需填写扣除情况。同样是,一般纳税人填《附列资料(三)》,小规模纳税人填《附列资料(一)》。
【案例2】
B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月发生金融商品转让,卖出价840万元,买入价700万元,上期留抵可扣除金额10万元。
·填法:B公司首先应在《附列资料(三)》第4行填写相关信息:价税合计额840万,期初余额10万,本期发生额700万,系统会自动计算实际扣除额和期末余额。然后,将按扣除后余额计算的销售额,填入《附列资料(一)》对应栏次。
四问:小规模纳税人未达起征点,免税销售额填哪里?
答:这次调整对“起征点”免税的填写口径进行了细化,区分了不同类型的纳税人:
·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由除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外的其他小规模纳税人(如公司制企业)填写。
·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由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填写。
·免税额计算:统一按第10栏或第11栏的销售额乘以3%的征收率计算填写。
【案例3】
C公司(非个体户)为小规模纳税人,一季度销售额29万元(未达起征点)。
·填法:C公司应在主表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填写290000元,第18栏“小微企业免税额”自动计算为8700元(290000 * 3%)。
【案例4】
D个体户为小规模纳税人,一季度销售额16万元(未达起征点)。
·填法:D个体户应在主表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填写160000元,第19栏“未达起征点免税额”自动计算为4800元(160000 * 3%)。
五问:进项税抵扣,有哪些新的填写要求?
答:为落实新政,主要补充了两个“其他”栏次的填写内容:
·第8b栏“其他”:新增内容。纳税人从上海黄金交易所等平台购进标准黄金,取得带有“会员单位非投资性黄金”等字样的普通发票,其注明的税额可在此栏填写,用于计算抵扣。
·第23b栏“其他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新增内容。纳税人发生不得抵扣的非应税交易项目、年度清算调整、长期资产不得抵扣等情形时,按规定应转出的进项税额,在此栏填写。
【案例5】
E公司为一般纳税人,3月从金交所购入黄金取得可抵扣普通发票(金额10万,税额0.6万)。同时,本月有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需转出进项税额1.04万元。
·填法:E公司应在《附列资料(二)》的第8b栏填写可抵扣的黄金发票信息(金额10万,税额0.6万);在第23b栏填写本期需转出的进项税额1.04万元。
六问:油气田企业跨省服务,怎么预缴?
答:《公告》为油气田企业新增了专门的预缴项目: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在第4栏新增“生产生活服务”项目,专门用于油气田企业跨省提供与油气生产相关的服务(如技术、咨询)时预缴税款。
·主表第28栏:明确油气田企业按上述规定预缴的增值税,可以从本期应纳税额中抵减。
【案例6】
北京的F油气田企业4月在四川提供油气生产技术咨询服务,取得含税价款1060万元,按3%预征率在四川预缴税款。
·填法:预缴时,F公司在《预缴表》第4栏“生产生活服务”填写销售额1060万,预征率3%,预征税额30万。5月申报时,这30万元可在主表第28栏“分次预缴税额”中填写,用于抵减当期应纳税额。
本次增值税纳税申报调整,核心在于“精准对接”与“平稳过渡”。通过明晰新政策下的填报口径,特别是对劳务归类、差额征税、起征点填写、进项抵扣及特殊行业预缴等关键环节的优化,确保了增值税新政的顺利实施。建议各位纳税人在2026年1月申报期开始前,认真学习《公告》及解读,确保申报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