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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发票开具给个人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在企业税前扣除?
【摘要】:暂无摘要

问题:国外的invoice如果开个人的话能报销入账么,国内税务上能税前扣除吗,购买的翻译费用,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但是员工开成自己的名字了。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第四条 税前扣除凭证在管理中遵循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原则。真实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反映的经济业务真实,且支出已经实际发生;合法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的形式、来源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关联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与其反映的支出相关联且有证明力。

第十一条 企业从境外购进货物或者劳务发生的支出,以对方开具的发票或者具有发票性质的收款凭证、相关税费缴纳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第十三条 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的,若支出真实且已实际发生,应当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要求对方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补开、换开后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符合规定的,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据此,企业取得个人抬头的国外invoice,可要求对方换开公司抬头的发票,并留存证明业务真实发生的证据资料,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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