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某科技公司从境外公司获得一项技术许可,使用期限15年。前5年每年固定支付许可费50万元;后10年每年支付80万元,同时按后10年每年销售收入的10%支付给境外企业。请问该公司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能否计入无形资产?如计入无形资产,原值如何确认?
答: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
第二十一章 租赁
二 、适用范围
本章适用于所有租赁,但下列各项除外:一是承租人通过许可使用协议取 得的电影、录像、剧本、文稿等版权、专利等项目的权利,以及以出让、划拨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适用第七章无形资产;二是出租人授予的知识 产权许可,适用第十五章收入;
第七章 无形资产
二 、适用范围
下列各项不属于本章规范的范围:
1.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土地使用权,按照第四章投资性房地产进行会计处理。
2.企业合并中形成的商誉,按照第九章资产减值和第二十章企业合并进行会计处理。
3.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按照第二十八章石油天然气开采进行会计处理。
此外,按照第二十一章租赁的规定,承租人通过许可使用协议取得的电影、录像、剧本、文稿等版权、专利等项目的权利,以出让、划拨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适用本章有关规定。
四、无形资产的确认
(一)无形资产的定义及其基本特征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相对于其他资产,无形资产具有下列特征:
1.无形资产不具有实物形态。
……
2.无形资产具有可辨认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其具有可辨认性:
……
(2)产生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如一方通过与另一方签订特许权合同而获得的特许使用权、通过法律程序申请获得的商标权等。
如果企业有权获得一项无形资产产生的未来经济利益,并能约束其他方获取这些利益,则表明企业控制了该项无形资产。例如,对于会产生经济利益的技术知识,若其受到版权、贸易协议约束(如果允许)等法定权利或雇员保密法定职责的保护,那么说明该企业控制了相关利益。
……
3.无形资产属于非货币性资产。
……
第十五章 收入
七、特定交易的会计处理
(五)授予知识产权许可
授予知识产权许可,是指企业授予客户对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享有相应权利。常见的知识产权包括软件和技术、影视和音乐等的版权、特许经营权以及专利权、商标权和其他版权等。
4.基于销售或使用情况的特许权使用费。
企业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并约定按客户实际销售或使用情况(如按照客户的销售额)收取特许权使用费的,应当在客户后续销售或使用行为实际发生与企业履行相关履约义务二者孰晚的时点确认收入。这是估计可变对价的一个例外规定,该例外规定只有在下列两种情形下才能使用:一是特许权使用费仅与知识产权许可相关。二是特许权使用费可能与合同中的知识产权许可和其他商品都相关,但是,与知识产权许可相关的部分占有主导地位。当企业能够合理预期,客户认为知识产权许可的价值远高于合同中与之相关的其他商品时,该知识产权许可可能是占有主导地位的。对于不适用该例外规定的特许权使用费,应当按照估计可变对价的一般原则进行处理。
【例15 - 75】 甲电影发行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将其拥有的一部电影的 版权授权给乙公司,乙公司可在其旗下的影院放映该电影,放映期间为6周除了将该电影版权授权给乙公司之外,甲公司还同意在该电影放映之前,向乙公司提供该电影的片花,在乙公司的影院播放,并且在该电影放映期间在当地知名的广播电台播放广告。甲公司将获得乙公司播放该电影的票房分成。
本例中,甲公司的承诺包括授予电影版权许可、提供电影片花以及提供广告服务。甲公司在该合同下获得的对价为按照乙公司实际销售情况收取的特许权使用费,与之相关的授予电影版权许可是占有主导地位的,这是因为,甲公司能够合理预期,客户认为该电影版权许可的价值远高于合同中提供的电影片花和广告服务。因此,甲公司应当在乙公司放映该电影的期间按照约定的分成比例确认收入。如果授予电影版权许可、提供电影片花以及广告服务分别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甲公司应当将该取得的分成收入在这些履约义务之间进行分摊。
此外,企业使用上述例外规定时,应当对特许权使用费整体采用该规定,而不应当将特许权使用费进行分拆,即部分采用该例外规定进行处理,而其他部分按照估计可变对价的一般原则进行处理。
【例15 -76】 甲公司是一家著名的足球俱乐部,授权乙公司在其设计生产的服装、帽子、水杯以及毛巾等产品上使用甲公司球队的名称和图标,授权期间为2年。合同约定,甲公司收取的合同对价由两部分组成:一是200万元固定金额的使用费;二是按照乙公司销售上述商品所取得销售额的5%计算的提成。乙公司预期甲公司会继续参加当地顶级联赛,并取得优异的成绩。
本例中,该合同仅包括一项履约义务,即授予使用权许可,甲公司继续参加比赛并取得优异成绩等活动是该许可的组成部分。由于乙公司能够合理预期甲公司将继续参加比赛,甲公司的成绩将会对其品牌(包括名称和图标等) 的价值产生重大影响,而该品牌价值可能会进一步影响乙公司产品的销量,甲 公司从事的上述活动并未向乙公司转让任何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因此,甲公司授予的该使用权许可,属于在2年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甲公司收取的200万元固定金额的使用费应当在2年内平均确认收入,按照乙公司销售相关商品所取得销售额的5%计算的提成应当在乙公司的销售发生时确认收入。
据此,这项授权许可在满足资产的定义和确认条件的前提下,计入无形资产,在授权期间进行摊销,与销售相关的提成部分无形资产准则没有明确的规定,实务中普遍在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与收入准则下的“基于销售或使用情况的特许权使用费”的相关处理一致。另外,如果分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则按折现值确认“无形资产”原值,按付款金额确认“长期应付款”,同时确认“未确认融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