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以下简称《目录(2024年本)》)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24年1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2008年8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29号公布根据2018年9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2024年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73号第二次修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有关要求,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对相关业务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单位应当自本解释施行之日起,转销PPP项目资产、PPP项目净资产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货物有关进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监管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关于失业人员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规〔2021〕24号)同步废止。
现就停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有关事项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起停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前已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 ...由中央财政安排资金予以补贴。自2024年1月1日起新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不再执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政
本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具体以增值税发票开具日期为准。本办法未明确的其他退税管理事项,比照出口退税有关规定执行。
本办法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关于印发〈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0〕112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