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企业为员工向保险公司缴纳的补充医疗保险,应在缴付时(即该保险落到被保险人的保险账户)并入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保险公司报销医疗费用,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员工发生工伤,取得的生活困难补助费和抚恤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退休人员再任职”同时符合上述条件,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否则,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
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因受雇取得的双倍工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
半年奖,不属于全年一次性奖金。
企业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计提的年终奖,分期支付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允许税前扣除。
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时间为支付个人所得时间。由此,2021年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2020年),可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单位为个人提供免费住宿,不属于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企业租赁房屋作为员工宿舍的支出,计入“职工福利费”,不并入工资薪金,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母公司取得香港子公司分红,应按股息、红利所得计缴企业所得税,可在抵免限额内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