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接受豁免债务,无论会计如何处理,应计缴企业所得税。
企业未超过五年发生的债务重组损失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但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向税务机关说明并进行专项申报,应在申报年度扣除。
居民企业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由此,居民企业投资于合伙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为征税收入。
非营利组织取得的银行理财收益和非权益性投资收益,应计缴企业所得税。
企业捐赠中国韩国商会取得非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不予税前扣除。
北京企业捐赠给外省公布的公益性机构,在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内的准予按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德国企业在境内向境外企业转让股权,对股权转让所得应按10%计缴企业所得税,向被投资企业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税收协定未有特殊规定。
取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实际缴纳当年应纳税额中抵免。
关联企业提供借款,因债务人注销而形成的债权损失,应作专项说明,同时出具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准予专项申报税前扣除。
被投资方被依法关闭或被依法注销,依据相关法律文件及其清算报告,确认投资损失并进行专项申报税前扣除。否则,不于确认投资损失和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