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不满六年的(包括任何一年单次离境超过30天),来源于中国境外且由境外单位支付的所得,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否则,来源于境外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通过价格折扣向个人提供交通服务,个人取得价格折扣,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之间无偿赠予现金,不属于偶然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自然人之间无偿赠送财产(除房屋产权外),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合伙企业合伙人入资按计入“实收资本(股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计缴印花税。
劳务派遣用工残疾人,计入派遣单位残疾人就业人数,与用人单位无关。
建议提供专业技术鉴定意见,向税务机关专项申报税前扣除。
除工程造价合同应按“建设工程合同”计缴印花税,其他合同、鉴定书,不属于印花税应纳税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永续债券,属于非金融机构和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畴,不征收印花税。
企业向非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购买债权,不征收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