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兼营销售货物,应分别核算销售额按6%和13%税率计缴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按13%计缴增值税。
企业转售电,无论如何账务处理(冲减管理费用或其他业务收入),应按销售电计缴增值税可开具发票。
提供充电服务,应按转售电13%计缴增值税。
4S店收取延长保修期费用,应按“修理修配”13%计缴增值税并开具发票。
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加工,取得加工费收入,应按13%计缴增值税。
销售有色金属矿石*铅精矿含金,但开票是开黄金*铅精矿含金,内容不真实、不合规,不享受免税政策。
进口冷冻肉类,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
销货方将发票开具向受托方(第三方平台),受托方不属于代购货物行为,第三方平台应按销售货物计缴增值税。
代销是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并另外收取手续费。
总分公司增值税汇总缴纳,无论如何结算,准确划分各分支机构应分摊的增值税额即可。